{與設計師溝通不卡卡}掌握關鍵9點,聊出你理想的漂亮居家!

大部份的人對室內設計這個行業不了解,如果沒有正確的觀念,很容易導致溝通有困難,甚至因而產生誤解。

很多人對空間設計與規劃的認知,都僅止於把房子蓋舒服蓋漂亮。

其實只要了解其中重要的9個眉角,跟設計師溝通包準你不卡零障礙。

請一位室內設計師的花費?

設計師不只是畫畫設計圖而已,其中還包含了設計、工程以及監工的費用。

設計費,依設計師各別的計價方式而有所不同。

若是以坪數計算,一坪從2K元到15K元都有。當然,知名度越高收費肯定也不便宜。

有些則是依裝修總金額來計算,約1~2成。若工程也是由設計師發包,通常都會有折扣。

工程費是視實際施作的工種及數量來作計算。

依設計師找的工班不同,師傅強項技術也會有所不同。像是師傅木作比較貴,有些則是泥作價格比較硬,很難有一個既定的權衡機制。

重點還是得看屋主的總預算。

監工費則是在工程施作期間監看工程進行所必須支付的費用。一般來說監工費用約佔工程總金額的10%。

有些設計師會將上述費用合併收取,每位設計師的計費方式各有不同。

如何讓設計師了解到自己的需求和想要的風格?

平時就養成收集素材的好習慣。

手機很方便,看到喜歡的就拍下來,或是截圖。積少成多,

為了避免認知上的不同,如果一開始就準備好自己喜歡風格照片或資料,就可以避免設計師不瞭解客戶的明白類似的情況發生。

另外,如果可以的話,把自己與家人的日常的居家生活習慣供設計師參考,也能很大程度上協助設計師規劃出更為理想的空間規劃。

要一開始就透露預算底限嗎?

專業的設計師會在你的預算內,利用各種方法滿足你在空間上的規劃設計需求。如果你擔心設計師會漫天喊價,大可不必,現在隨便Google一下行情價一覽無疑。

一開始就曬出預算,不只可以讓設計師了解預算是否合理,也可以就預算提出設計規劃,既能省溝通時間,更方便設計師控制預算。

也不用擔心預算太少,設計師不接。其實只要在合理預算內,設計師通常不會跟錢過不去。只是每個設計師的定位及所服務的客層不同,尋找時,最好是先瞭解設計師過去經手過的建案,口味對盤了,再進一步接洽也不遲。

預算要如何編列才合理?

當然,一分錢一分貨。

不要妄想用10萬去完成30萬的裝修,用膝蓋想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。

那預算要怎麼編列呢?

排除區域因素,全新的房子基本上在不動隔間、不更換衛浴及廚房、地板等建材會比中古屋來的便宜。老屋翻新因為涉及基礎工程的建置,預算最高。

市場價歸市場價,實際的預算推估還得仰賴初步的場勘才能有明確的報價。

要是不喜歡室內設計師的規劃建議,怎麼辦?

不用感到不好意思,不喜歡就應該說出來。

畢竟房子是你要住的,所以不要害怕提出問題。自己不喜歡的設計,只要多聊多溝通,設計師都會很樂意接受的。

裝修工程應該交給設計師,或是自行發包?

除非你是行業內的專業人士還有很多時間可以親自監工,真的不建議自己發包工程。

再加上包工多半不能完整呈現你要求的審美,做出來的東西往往不如預期。 大多包工都只提供報價不簽合約,如果有追加的事情發生,東加一點、西加一點,最後追加的費用往往超過預期。花了錢還不打緊,最怕花了錢做出來的東西,讓人無法接受。

除非預算很低,否則還是建議讓設計師來安排施作反倒更有保障。設計師底下的工班多為固定配合有長期的合作默契,在細節上掌控絕對比你自己來得好。

當然,工程全權交給設計師安排在費用上會貴上1~2成,但是有人幫你監工、品質掛保障、又有售後服務,對忙碌的你來說,怎麼算都划算!

找室內設計師就一定會追加費用?

免驚,合約有簽就不用擔心。

合約中白紙黑字載明了費用總額,所以設計師是不太可能在裝修完工後,任性追加費用。

除非你在原有的設計圖上做了額外的變更或是增加裝修項目,既然沒有載明在合約裡,當然要另行付費。

但不論是變更還是增加,都應該要求設計師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影響,然後再進行報價。等你同意之後,才能進行變更或增裝修。

家具自己買? 還是設計師?

設計師腦中有你理想家居的整體藍圖,所以由設計師配置家具效果當然最好。

雖然這樣額外的服務意味著又要多一筆支出,但是換個角度來想,你得到整體搭配的設計感、家具售後服務及逛家具行省下的時間及力氣,對都沒時間好好睡覺的你是很好的選擇。

不說你不知道,買家具很花精神和力氣,適不適合是一回事,把東西搬回家才是真的勞民傷財。

當然,如果你喜歡享受IKEA自行搭配的樂趣,或者是口袋不夠深,也可以自行採購。只要出發採購之前事先徵詢一下設計師意見,請求推薦商家及樣式、尺寸,可以更事半功倍!

自身的權益如何維護?

合約是最好的保障。

在合約中將雙方權利義務說清楚,包括到場監工、工程的保固期限、設計師的售後服務、完工時間並將總金額寫上,明定預算追加條件及糾紛發生時解決的方式,合約內容越完善,越能保障你自身的權益。

就先醬囉! 下回見?

error: Content is protected !!